一,不退暖费的6种情况
1,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影响供热的;
2,室内装修致使散热器无法正常散热的;
3,不配合供热单位进行室内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
4,未按规定交纳当年采暖费的;
5,发生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规范确定的室外计算温度的;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
二,退费标准
日采暖费金额计算=现行供热价格(元/米)×房屋建筑面积(米)÷151(天)。
室温不达标退费比例:室内检测温度在18℃~13℃之间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50%;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3℃以下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100%。
退费计算:[日采暖费计算金额×不同室温不合格状况的退费百分比]×室温不合格天数(对当月三次测温不达标的按一个月计算)。
停供退费计算:日采暖费计算金额×停供天数。
三,“测温退费”步骤
申请:用户感到室温不达标提出测温申请。
测温:供热单位入户测温。
结论:双方确认测温结果。
退费:如果双方对测温结果没有争议并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在双方发生争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测温第三方或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予以确认。确认室温不达标后,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仲裁或诉讼:如双方就退费事宜达不成协议,可向仲裁机关、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