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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测温退费标准以及不退费的6种情况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09-10-13 10:44:24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一,不退暖费的6种情况1,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影响供热的;  2,室内装修致使散热器无法正常散热的;  3,不配合供热

    一,不退暖费的6种情况

    1,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影响供热的;

  2,室内装修致使散热器无法正常散热的;

  3,不配合供热单位进行室内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

  4,未按规定交纳当年采暖费的;

  5,发生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规范确定的室外计算温度的;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

  二,退费标准

  日采暖费金额计算=现行供热价格(元/米)×房屋建筑面积(米)÷151(天)。

  室温不达标退费比例:室内检测温度在18℃~13℃之间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50%;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3℃以下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100%。

  退费计算:[日采暖费计算金额×不同室温不合格状况的退费百分比]×室温不合格天数(对当月三次测温不达标的按一个月计算)。

  停供退费计算:日采暖费计算金额×停供天数。

  三,“测温退费”步骤

  申请:用户感到室温不达标提出测温申请。

  测温:供热单位入户测温。

  结论:双方确认测温结果。

  退费:如果双方对测温结果没有争议并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在双方发生争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测温第三方或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予以确认。确认室温不达标后,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仲裁或诉讼:如双方就退费事宜达不成协议,可向仲裁机关、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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