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建立由蔡永龙会长、沈家华会长、徐鹏飞常务副会长组成的协会反倾销领导小组。
具体工作班子由省协会公平贸易部、市协会秘书处组成。负责对上(机电商会、全国协会)、对下(律师事务所、应诉企业)相关工作的联系和组织协调。
二、立案前工作
在9月30日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更多涉案企业参与应诉,国纲律师事务所组成工作班子与已确定采用集体委托方式应诉的企业取得联系,做好各项准备,各企业要建立由老总任组长的工作班子,积极配合律师事务所工作。重点出口企业在做好单独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应积极配合中国紧固件专业协会和相关各部门,开展与国外有关组织、机构或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协助开展磋商、谈判和游说等工作。
三、立案后工作
协会(企业委托授权)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相关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应诉顺序和要求展开工作。相关企业应当接受协会的统一协调,认真及时地配合律师事务所按时完成调查问卷填报等工作;
重点出口企业单独聘请律师,并自觉接受当地商务部门和协会的指导;
应诉企业在应诉过程中不得从事对我行业整体应诉工作和应诉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要求
协会涉案金额在全国排名前10位或涉案出口金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会员企业不参加应诉的,必须向当地商务部门和协会递交书面说明材料。
五、资金保障
应诉工作中出现的公共性开支,由省协会负责。
联系电话:省协会倪定副秘书长0573-86161291/86128311
市协会张峰副秘书长0573-82611397/8208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