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测算**受关注
按照WTO规则,一个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前欧洲光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主要是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欧洲光伏市场大量萎缩,再加上企业融资困难。”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出口的光伏产品与欧洲的差价较小,政府补贴极其有限,如果做深入测算和分析,倾销的事实很难成立。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副主任马玲娟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正在做全球光伏产品生产成本的分析,成本分析结果预计9月底发布,这一分析结果会对此次反倾销行动带来何种影响尚不明确。该协会正密切关注此事。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发给本报记者的邮件称,近几年,欧洲光伏发电市场的繁荣和成本的下降,离不开中国企业的支持,中国和欧洲的光伏产业其实是一脉相承互相支撑的,并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马玲娟还介绍说,协会正与中国、欧盟企业展开多层次对话。其初步拟定9月底举办针对国内企业的反倾销实务培训,11月实施与欧洲光伏产业的互访计划,与欧盟光伏产业界及欧盟可再生能源政策主管部门沟通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