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工商部门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墙面砖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元。
今年6月,福山区的于先生在一家装饰材料店花了800元钱购买了120多块墙面砖,贴到墙上后过了一个月,发现有20多块墙面砖出现了细细的裂纹,又过了一个月,又有40余块墙面砖出现了细细的裂纹。于先生找到了经营者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经营者以此事是生产商的问题不是自己的过失为由拒绝。
无奈之下,于先生投诉到福山工商部门。工商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该瓷砖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工商人员认为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退赔,然后再向生产者追偿。**终,经营者赔偿了于先生800元的购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