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131号公告,批准东海22家单位在产品上加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志。
今年上半年,东海水晶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水晶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征集东海水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使用单位,对申报单位的人员状况、质量管理、营业场所和储藏等资质条件进行了初审。加贴东海水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标明该水晶产品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东海水晶》标准,产品的水晶原料产自东海县这一特定地域,产品具有东海水晶自然因素和文化因素。 (编辑:hongyuer)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131号公告,批准东海22家单位在产品上加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志。
今年上半年,东海水晶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水晶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征集东海水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使用单位,对申报单位的人员状况、质量管理、营业场所和储藏等资质条件进行了初审。加贴东海水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标明该水晶产品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东海水晶》标准,产品的水晶原料产自东海县这一特定地域,产品具有东海水晶自然因素和文化因素。 (编辑:hongyu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