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MSZB2008-083 开标时间:2008-10-16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惠安县菱溪陈田水库管理处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标内容: 惠安县陈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陈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法人为惠安县菱溪陈田水库管理处,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陈田水库位于泉州市泉港区菱溪水库上游约五公里处,坝址拦截菱溪支流险溪,属于菱溪水库的套库,水库总库容 2563万m 3 。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坝后电站等组成。大坝坝型为粘土斜墙土石混合坝,坝顶高程218.20m,**大坝高48.20m,坝顶长度150m,坝顶宽度7.0m。该工程已运行多年,存在工程隐患,对水库安全运行构成威胁,急需实施除险加固处理。 2、本次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按顺序分为 C1、C2两个标段,C1标段主要项目为大坝工程,C2标段主要项目为新建引水系统的岸塔式进水口和启闭房、新挖引水隧洞,溢洪道改造以及下游河道清障等工程。每个投标人可选择参加C1、C2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本公告为C1标段的招标公告。 3、工程规模:约 500 万元 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 18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建设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7、本招标项目采用在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 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 质检员各一人,项目经理以外人员应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应为投标人单位注册正式职工; 7、投标人应具有自 2002年1月以来独立承包施工的大坝高压旋喷桩和帷幕灌浆工程业绩; 8、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 1 、时间: 2008 年 9月 23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8:30~11:30,15: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地址: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 229号水电大厦13层)。 3、需带资料: 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投标人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8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层)。 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 玖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上述日期、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将通过网站公布。 招标人:惠安县菱溪陈田水库管理处 地 址:惠安县螺城北关学园路 电 话:0595-87395390 联系人:林丽蓉 传真: 0595- 87365706 邮政编码: 362100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 电 话:0591-87517287 传 真:0591-87517829 联系人:粘俊杰 张意 邮政编码: 35000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17120101400012872 交易中心名称 :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 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电大厦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