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衡水冀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冀州市安保门市部出售的MJD1型消防应急灯,为海南大宇灯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根据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公告该型号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形式认可证书已被撤消,涉嫌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市消防大队立即立案调查。经调查了解,该超市是从衡水市一商店购买的。冀州市消防大队前往该商店检查,发现该商店仍在销售该型号消防应急照明灯,迅速将情况上报衡水市消防支队。经市消防支队对该型号消防应急照明灯进行抽样检查,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目前,市消防支队依法对该商店违法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行为进行了处罚,依法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
河北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要求:凡被查处的不合格消防产品禁止继续在衡水市范围内流通、使用。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将按案值**高倍数3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