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2008年主要包括完善标准体系、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组建新的分技术委员会并理顺管理、加强秘书处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标准化体系 二、安全标准是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 2008年,标委会将承担100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这些制、修订项目中,有30多项是消费品安全标准。消费品安全标准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国际贸易以及为产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填补普通照明用LED国家标准空白 标委会2008年制定11项当前急需的有关照明LED的国家、行标准项目,并建立和完善照明LED的标准体系。通过这些标准的制定和体系的建立,用标准化来促进和规范我国照明LED产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成立全国照明基础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标委会成立了“ 照明基础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承担全国照明基础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有关照明光度学,色度学,测量学等基础标准研究以及楼堂馆舍照明要求指南,照明系统的质量评估,照明舒适度研究,照明测试设备开发的标准化工作,及国际照明委员会CIE 的D1、D3、D4、D5、D6和D8分部的国内技术归口工作。分委会秘书处设在北京电光源研究所。照明基础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的设立将对我国照明基础技术研究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五、加强秘书处建设 要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引进高素质的标准化工作人才,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要改善秘书处的工作条件,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以提高工作效率。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立足国内,放眼国际,通过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工作,体现出照明电器生产大国的地位,争取更多的话语权。这是目前标委会工作的不足之处也是今后努力的方向。(c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