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家装饰城为吸引顾客,打出巨幅“买家具送美女”的广告。原来是商家进行促销,赠送家政服务,所有家政服务员都是20来岁的少女。有市民称此广告对女性不尊重(11月26日《每日新报》)。
购物送礼是商家惯用的一种促销方式,什么送纪念品、送兑奖券之类早已司空见惯。不过,“购物送美女”还是头一次听说。
买套家具竟然可以免费获赠美女,这样的生意美得叫人不敢相信,稍稍冷静之后,我就知道是自己“误会”甚至“想歪”了。但商家之所以处心积虑推出这样的“创意广告”,目的不正是为了**大限度地让人“误会”,从而达到吸引**多眼球的目的吗?
这家公司称该广告事先咨询过律师,“得知并不违反广告有关的法律法规”。而在我看来,却大有违反广告法之嫌,应该叫停。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大庭广众之中悬挂“买家具送美女”巨幅广告,将女人视为可以赠送的“礼品”,难道不是对女性的歧视?第八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成年人都难免对“送美女”产生误会,未成年人更难以理解其真实含义,这难道不算污染他们的视觉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第九条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显然,上述广告正确的表述方式应该是“买家具送家政服务”,而**不是含混不清、易生歧义的“买家具送美女”。
用“送美女”来诱惑顾客令人反感,而该广告下面另一行文字“美女家政等着您”,同样令人感觉不爽。家政和美女似乎没有什么必然联系,长相不美的妇女甚至男性都可以做家政,而且可能做得更好。如此突出“美女家政”,难免让部分人对这家家政公司的服务项目“想入非非”。
退一步说,就算“买家具送美女”广告不违法,至少也是在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这个“擦边球”于社会公德、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都有害无益,在大力倡导八荣八耻的今天,笔者奉劝商家还是不打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