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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标准缺失 家电该给一个保质期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07-07-29 18:03:22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家用电器是不是也该有个保质期呢?”昨日,市民陶女士打进本报热线962211,提出了这样一个看似

家用电器是不是也该有个保质期呢?”昨日,市民陶女士打进本报热线962211,提出了这样一个看似稀奇的问题。原来,陶女士家有台用了12年的老彩电在使用时突然冒起青烟,险些酿成火灾。心有余悸的陶女士把家里所有电器的使用说明都翻出来,仔细读了一遍,然而,竟然没有一种家电明确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而据记者调查,目前国内并没有关于家电报废年限的强制标准,也很少有生产厂家在产品上注明安全使用年限。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而相关强制性标准有望今年内出台。

    超期家电冒烟险成“定时炸弹”

    7月25日中午,市民陶女士正在卧室里看电视,40多分钟后,房间里传出一股焦臭味,原是卧室里的这台21英寸彩电背后冒起了青烟,她连忙关电源、拔插头,控制险情。虽然没造成严重后果,但陶女士还是惊出一身冷汗:“幸好发现得快,要是起火或者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第二天,陶女士请来了一位维修师傅,维修师傅检查后表示,这台电视使用太久,电路严重老化,这次冒烟就是一块电路板被烧坏引起的。

    “这台彩电已经买了12年,一直没问题,我还庆幸自己运气好。”陶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家里早换了大彩电,但这台旧电视一直舍不得扔,就搬到卧室里继续使用。“我从来没想过电器也有保质期。”发生这次险情后,陶女士将空调冰箱微波炉等家电的使用说明都找了出来,挨个看了一遍,没有一份说明书上标有安全使用年限。这让她纳闷:“既然家电超期使用很危险,为什么生产厂家不在产品上注明?”

    强制标准缺失厂家回避“保质期”

    带着陶女士的问题,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家电卖场,虽然大多数电器都在说明书或产品外包装上注有出厂日期、三包期等,但却极少有厂家对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进行提示,仅有为数不多的产品在说明书中注明了易耗零部件的寿命。在某名牌热水器柜台前,记者发现一台小型电视里正循环播放该产品的电视广告,内容为一个美国家庭购买了一台该品牌热水器,一用就是50年,从祖母辈用到孙子辈,仍能正常使用。而促销员也以此为噱头,大力向顾客推销。然而,当记者询问该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时,推销员却含糊其辞。

    而在另一家电器商场,一位冰箱促销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家没有相关法规,有的厂家担心明确标注使用年限后,会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导致销量下滑,因此多数厂家都刻意回避家电保质期的问题。

    家电超期服役安全隐患重重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市家电超期服役现象十分严重,消防人员告诉记者,每年我市发生的家庭火灾中,有相当部分是由于使用老化家电引起的。然而,这一问题并未引起市民重视,在市内几家电器维修铺内,记者看到很多送来维修的电器都已经超过了安全使用期限。一位维修师傅称,很多市民家里都存在超期服役的家电,尤其是中老年人,由于勤俭观念很强,对于动辄几千元的家电产品,他们一般舍不得淘汰,出了问题修一修接着用。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家用电器维修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她告诉记者:“所有的家电都有安全使用寿命,这和食品安全保质期一样,超过保质期就应该报废,否则会有安全隐患。”

    标准进入起草阶段有望年内出台

    对于家电超期服役现象严重的问题,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相关标准,但不久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等几家机构已经启动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草案将对不同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进行明确限定,要求厂家在产品上明示出其安全使用寿命,并承担使用年限内的事故责任。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并表示该标准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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