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正建材网资讯

建材行业实验室质量体系转版工作启动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07-07-20 09:43:00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为搞好建材行业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工作,按照国家认监会文件精神要求,目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举办了全国建材行
为搞好建材行业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工作,按照国家认监会文件精神要求,目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举办了全国建材行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培训班。会议透露,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国认实函【21206】14l号)精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新《评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已取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资质的实验室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版工作。    新《评审准则》是为了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我国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随着新《评审准则》的实施,2000年发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国家计量认证建材评审组负责人田红代表中国建材联合会讲话,通报了建材行业质检机构、测试中心计量认证工作的情况,强调了宣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重要性,并对建材行业下一阶段新准则的宣贯实施作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计量认证建材评审组办公室主任、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员张中宣讲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并结合建材实验室的特点,就实验室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资质体系文件的转版、资质认定表格的填写等问题作了详细讲解。    从2007年7月1日起,已获得计量认证证书的建材行业实验室提出复评、扩项、变更申请的,按新《评审准则》要求进行。从2008年1月1日起,建材行业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和现场评审均按照新《评审准则》进行考核,没有按新《评审准则》及时转版的实验室,应在转版完成并正式运行后,再提出申请,否则按考核不予通过处理。    此外,为了搞好新准则的宣贯和实施,建材行业相关部门还将有计划地做好新评审员的培养工作,加强对现有评审员的管理,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办法和新评审准则的学习,组织座谈交流,总结评审经验、统一标准,以提高评审水平,保证评审质量。    来自全国建材行业两个**中心和34个行业级质检中心、测试中心的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代表共50多人参加了宣贯培训班

推荐阅读

更多>>

发表评论

关于九正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访客留言 企业邮箱 网站地图 建材专栏 地区专栏 产品归档 产品地图 服务条款
九正建材网 版权所有©2000-2024      九正建材网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 6464 001 传真:028-833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