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今后,国家将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
根据通知规定,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低价标准。
通知规定,低于**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有关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