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5个月,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共对我市8个新拆迁项目进行了拆迁安置资金监管,监管金额4324万元,资金监管率为105%。自从实施了拆迁安置资金监管以来,我市没有发生一起因拆迁安置资金问题引起的拆迁矛盾。
据了解,在过去的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开发企业的拆迁资金不到位、拆迁人抽逃拆迁资金等,使得拆迁安置补偿资金不能正常到位,拆迁户超期过渡,从而导致拆迁矛盾经常发生。为了杜绝拆迁矛盾的发生,2000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对拆迁安置资金进行监管,并且资金监管率达到了105%,这样高比例的监管率在全国也不多见。按规定,拆迁人办理拆迁许可证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由管理部门对其拆迁安置资金进行监管,并且实行资金双印鉴监督使用手续,专款**,确保拆迁补偿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据市房屋拆迁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对拆迁安置资金的有效监管,不仅保证了房屋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了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实施拆迁安置资金监管以来,我市没有发生一起因拆迁安置资金问题引发的拆迁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