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假冒的名牌腻子粉。
据查,所谓的“有限公司”实际是一个居民院加建的临时建筑,红色大铁门禁闭,执法人员敲开大门进入生产加工现场发现,加工腻子粉、涂料的设备齐全,有三种产品的外包装不是该公司的,其中北京高科技新型装饰材料厂的“红叶牌998型超白腻子粉440袋(20公斤),内蒙古乌海市南区石膏粉厂的“钻石牌高强石膏粉”440袋(50公斤),大连市甘井子区飞龙达装饰材料厂的“绿竹牌腻子粉” 83袋(15公斤),三种产品近30吨,另有上述三种产品的包装袋7000余个。由于当事人孙某不在现场,执法人员用电话与孙某联系,其拒绝到场。 为证实其产品是否假冒他人品牌产品,执法人员将其中的一种产品生产厂家有关人员请到现场辨认,确认系假冒产品。为保存物证,执法人员将地方政府有关人员请到现场,共同履行物证封存程序,所有物品被封存待查。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