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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象等六家家居企业首批倡导《企业责任导则》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07-03-19 08:43:31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搜狐网,在北京联合发布中国消费者协会《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圣象集团、宏耐木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搜狐网,在北京联合发布中国消费者协会《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圣象集团、宏耐木业、蓝景丽家(查看地图)、康洁家具、居然之家(查看地图)、海尔集团六家家居企业积极响应,成为**批46家倡导企业。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搜狐网,在北京召开“消费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高层论坛,并发布中国消费者协会《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倡导广大企业努力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信息披露真实充分、价格表示清晰明确、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产品可靠使用安全、售后服务方便快捷、化解纠纷及时公正、尊重人格保护隐私、开展教育引导消费、环保节能永续发展。

  《导则》得到包括海尔集团、中国人寿、蒙牛乳业、中凯集团等46家企业积极响应。圣象集团、宏耐木业、蓝景丽家、康洁家具、居然之家、海尔集团六家家居企业积极响应,成为**批46家倡导企业。

  “经营者诚信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是在当前消费环境不和谐矛盾的主要方面。”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母建华认为。“在当代社会,企业在追求自身利润**大化的同时,要尽到对消费者、职工、股东、社区、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他号召响应企业执行《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对当前“重生产轻消费”的经济环境,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表示了这样的担忧:“当今中国正处在一个生活必需品向耐用消费品时代的转变。这个转型转得不好,就很有可能构成一场危机。造成社会经济崩溃,出现上个世纪30年代大萧条现象。

  孙立平教授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的基本目标,企业的核心活动是不吻和的。国家需要从机制上解决问题,增加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经济的活动越来越不是一个个人和企业的孤立的行为,而是成为整个国民经济。而推进和谐消费的动力就在于,消费者组织和消费者运动的发展。

 

  “消费重于生产。”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李义平认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没有更高层次的消费,就没有企业的发展和生存。李教授认为,中国家电企业迅猛发展,就是基于中国广大消费者对家电的消费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理性。如果消费者不成熟,处于弱势地位,企业永远在弱势情况下与消费打交道,企业很难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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