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认为:水泥企业利用外资应**金融资本
中国建材工业协会名誉会长、原国家建材局局长王燕谋日前表示,利用外资对加速我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非常有利,中国水泥企业在利用外资进行重组的过程中,应**国际金融资本。
王燕谋说,2006年水泥企业大量利用外资,但与上世纪90年代在新建设项目中大量利用外资不同,这次利用外资主要是在企业资产重组中利用外资,其方式包括发行H股、定向增发、换股和协议转让等。同时,这次利用外资有国际实业资本,如法国Lafage和瑞士的Hocim等,也有国际金融资本,如世界银行集团的IFC和美国Morgansteley等。
据了解,2006年水泥行业外资并购风起云涌,其中,国内水泥企业利用国际金融资本的案例包括:摩根士丹利和IFC投资海螺水泥,摩根士丹利收购山水集团等。但在水泥行业大量利用外资时,业界也有人流露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担心。
对此,王燕谋表示,研究表明,外资企业水泥产量不超过总产量的30%时,不会产生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目前我国外资控股企业的水泥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很小,远未达到30%。所以,对国家经济安全问题不必担心。“利用外资由新建项目向资产重组的转变,是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发育的必然结果,水泥行业仍应继续利用外资。”他说。
但他同时表示,我国水泥企业在资产重组、利用外资过程中,务必防范企业丧失管理权和市场主导权的风险,因为管理权的丧失会危及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市场主导权的丧失要危及国家经济利益。
王燕谋进一步指出,在利用国际实业资本和利用国际金融资本的比较中,后者对丧失管理权和市场主导权的风险要小得多。所以,中国水泥企业在利用外资进行重组的过程中,应**国际金融资本。
王燕谋还认为,中国水泥企业的发展当前应当采用“兼并”与“新建”并举的方法。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可在较短时间内提高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和使自己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还可以利用被兼并企业的条件进行改造和扩建,较快地增加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