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冰箱产品的安全和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电冰箱产品的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噪声项目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13-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GB4343.1-2003《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部分发射》和GB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规定的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噪声限值为45dB(A),本次电冰箱产品噪声指标较好,噪声的平均值约为37.2dB(A),约低于标准限值的7.8dB(A)。
本次抽查的42种产品中,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的有24种;2级的有9种;3级的有3种;4级的有5种;5级的有1种。强制性国家标准GB12021.2-2003《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于200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的计算方法及能源效率等级的判定方法。2005年3月1日,我国对500L以下的家用电冰箱产品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在2005年3月1日以后生产、销售的家用电冰箱均应粘贴“中国能效标识”的标签。能效标识直观地明示了电冰箱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而能源效率等级是判断电冰箱产品是否节能的**重要指标,产品的能源效率越高,表示节能效果越好,越省电。电冰箱的能效分为1、2、3、4、5级,共5个等级,数字越小代表能源效率等级越高,越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