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正建材网资讯

从邱兴华到顾雏军 不同人生遇上同样问题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06-12-17 00:58:16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邱兴华和顾雏军是在不同生活轨迹上运行的两个人,但在今天,在一个问题上,他们二人的命运出现了交集:司法程序。所不同的是,
 邱兴华和顾雏军是在不同生活轨迹上运行的两个人,但在今天,在一个问题上,他们二人的命运出现了交集:司法程序。所不同的是,邱兴华面对的是一道具体司法程序的问题———要不要进行精神病鉴定,而顾雏军面对的是多少有些微妙的“公开审理”——什么是公开审理?有记者旁听?举报材料能否公开?因为顾氏在司法之外或许还纠结着地方、行政、资本巨蠹等等力量。

  从这个角度而言,声称自己没有“精神病”的邱兴华比扬言“绝食”的顾雏军要幸运——至少他面对的可能性来的更清晰。

  监狱中的邱兴华一直操着晦涩的陕南方言告诉法官,告诉他的辩护者:“我没有任何精神病。”事实上,即使邱兴华强调自己是个精神病,也需要陕西省高院“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不过,一旦邱兴华被鉴定为精神病,将可能无法执行死刑,很多人认为,这对于受害者家属而言,难以交待。

  但是从法律公正的角度,做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事关司法程序;法律的公正性在于当事人只能承担他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真正捍卫法律的尊严。

  邱案发生以后,就有专家不断怀疑邱的精神健康状况,中国五位法律专家贺卫方、何兵、龙卫球、何海波、周泽等人一起,以公开信的形式,吁请邱兴华一案的相关司法部门立即对邱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5位专家在《公开信》中称:“虽然已有精神病学家怀疑邱兴华患有精神病,但相关司法部门一直未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我们认为,将是否进行鉴定的决定权**地赋予检察官、法官,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机制,因为他们与我们一样,都是精神病学方面的外行。”

  《公开信》中所说之“决定权”,在法律上叫“司法鉴定启动权”,在我国现行的规定下,申请人的鉴定申请并不必然的会使得鉴定活动开始运行,也就是说在我国鉴定活动的启动与否决定权在司法机关。专家们担心,在拥有了这种**的启动权之后,一旦出现徇私“鉴定”或者“鉴定”失败,都将有可能将一些精神病人送上刑场或送进监狱,而让另一些没有精神病的人有机会“死里逃生”。

  如果说,邱兴华的“程序问题”焦点集中,解决相对存在可能性;那么顾雏军则面对着更为微妙的司法程序——在“已经允许媒体旁听”的法庭上,顾雏军当庭辩称四项罪名都不成立:关于虚报注册资本,他抗辩,当初为了不违反公司法,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下,采取了变通措施;关于会计造假,他认为按照商业交易模式,签订合同之后,即使买方退还了所有的货物,也不能认定属于会计欺诈行为,况且这些行为受到了来自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压力;关于挪用资金,他认为自己所控制的格林柯尔非但没有拖欠科龙公司的资金,反而是科龙公司拖欠了格林柯尔的4.78亿元,这些资金仍然在公司,而没有流入个人手中,所以不构成犯罪;关于职务侵占,他认为扬州市财政局奖励扬州格林柯尔4000万元,是一种招商引资的政府奖励措施,不存在违法问题。

  其中**具有爆炸性的无非是被牵涉进来的“德勤主导指使造假”问题,如果所言是事实,那么德勤有关审计人员必将面临诉讼和严厉处罚。不过真相究竟是什么?目前只有顾雏军等人和德勤才真正了解。

  我们关注顾雏军案,从某种程度上是想表明,顾氏该当何罪,法院**终理应会有公正判决。我们希望更多反思的是顾雏军案中的其它元素:中国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与现实的普遍反差、登堂入室的跨国中介机构是否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责任、证券监管机构是否履行了自己的监管责任、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是否不惜违反法律出台各项优惠措施等等。

  但是,顾雏军案所牵涉进来的面越广,可能也预示着此案的“司法环境”越容易受到来自其它方向力量的影响。

推荐阅读

更多>>

发表评论

关于九正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访客留言 企业邮箱 网站地图 建材专栏 地区专栏 产品归档 产品地图 服务条款
九正建材网 版权所有©2000-2024      九正建材网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 6464 001 传真:028-833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