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美又好”称:每天只用两小时就不会烧坏
刘小姐花1977元新买的欧陆宝仿水晶灯,半年维修多次,一周**少烧坏4个灯泡。商家称,“照明时间太长会造成灯泡烧掉”,每天如果只使用“两小时”就不会烧了。
今年2月,刘小姐在龙华美又好灯饰窗帘城订购了1977元的灯具,3月份安装开始使用。用了1个月后,其中一款13灯头的,灯泡烧坏了两个。刘小姐打电话给美又好灯饰要求退换货,但商场只派人上门维修。没多久,13灯内4个主要的灯泡再次烧坏,连接灯头处的电线也烧黑了……就这样烧了修,修了又烧,电线烧坏并换了三次,灯泡使用寿命也特别短,而且用电量也特别大。
无奈之下,刘小姐要求“美又好”在维修后要保证一个月内不要再坏。而“美又好”的负责人则告诉她,“每天使用两小时以内,才能保证不坏。”
记者电话采访了美又好灯饰负责人陈先生。他说,刘小姐家的仿水晶灯“是否是质量问题,我也说不清楚”。
刘小姐投诉到了宝安区消委会。宝安区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多次与商家协商。“美又好”终于表示,可以再次维修;维修后如不能保证正常使用一个月,将给刘小姐更换同规格的水晶灯。但截至记者发稿时,“美又好”仍没有上门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