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部署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要求,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积极推进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与产品在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项目中推广应用的力度,以科技进步推动节能降耗,国管局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先进节能产品与技术,应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和新建建筑项目。
一、征集范围
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技术与产品征集活动将根据实际需要分批分次进行。
**批征集的产品包括:照明系统节能技术与产品、供暖系统节能技术与产品、空调系统节能技术与产品、能源服务等四个方面。
第二批产品将在**批产品公布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节水技术与产品、可再生能源、建筑围护结构、汽车节油等。
本次征集的范围为供暖与空调系统节能技术与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一)冷热源
1、高效节能环保锅炉;
3、气候补偿技术和产品;
5、高效地源、水源、污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与产品;
6、高效蓄冷蓄热技术及装置;
7、高效换热技术与产品;
8、其它节能技术和产品。
(二)输配系统
1、能显著提高供热输配系统效率的节能技术与产品
2、能显著提高制冷输配系统效率的节能技术与产品
3、高效通风及热回收技术与设备。
(三)高效节能末端装置
(四)新型阀门、仪表及管材
1、暖通空调主要控制阀门;
2、暖通空调主要节能测试仪表;
3、新型管材及保温系统。
(五)其他相关节能技术与产品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受理时间为2006年10月16日至2006年11月30日(实际收到时间)。
三、基本要求
(一)申请单位可以是生产或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必须有代理证书或代理协议);
(二)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并已投产批量生产,经有关部门检测具有明显的节能效果,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自主研发的节能技术与产品予以优先考虑。研发阶段的技术和产品不在征集之列;
(三)节能产品与技术适用于政府机关办公建筑、住宅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四)不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发生任何侵权纠纷,申报企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组织方式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暖与空调系统节能技术与产品生产或代理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申请单位必须填写真实信息,所涉及的技术与专利必须为申请单位或委托单位所有;
(二)申请单位可以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申报材料(书面资料一式五份),并注明详细联系方式,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申请单位提交的部分材料或信息将在网上公示。如申报的材料或信息涉及商业秘密,请注明;
(四)国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技术与产品进行初选和分类,确定入围名单;(五)对入围名单进行独立评审与论证。专家可以要求申请单位进行现场答疑或进一步补充相应资料;
(六)网上公示并征求意见后,**终形成中央国家机关供暖与空调系统节能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
(七)本次征集由各单位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