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巨额钱款私下转让的田黄石,究竟是真是假?前天下午,静安区法院判决解除港商林先生与台商刘先生的买卖合同,由刘先生返还林先生人民币40万元,而林先生则归还刘先生绿泥石章一枚(本报曾在今年8月9日报道此案)。
2004年9月16日,香港商人林先生以63万元价格,通过台湾商人刘先生购得田黄石古兽印章一枚。同年10月,林先生将田黄石送至福州石雕艺术工艺品厂作鉴别,确认不属寿山田黄石。刘先生为此退回居间费23万元。林向法院起诉索讨40万元田黄石买卖款,要求退回那块假田黄石。
法院委托北京国家珠宝检验中心作鉴定,检验结论为绿泥石质印章。法院认为,林先生和刘先生订立合同是成交田黄石,然所争标的物鉴定为绿泥石,履行合同标的物质量与约定严重不符,于是法院作出于刘先生不利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