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加热器是诸多家用电器中品种**多的一类产品,包括有:电水壶(快热式电水壶)、电热(火)锅、电热水瓶、电炖锅、咖啡壶、煮蛋器、电蒸锅、酸奶器、清洗煮沸器以及电饭锅、饮水机等。液体加热器具有快速、方便、卫生等特点,且价格低廉,品种繁多,功能较全,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近年来产品的销售一直呈上升趋势。但由于液体加热器的结构简单,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因而刺激了众多企业开发此类产品,由于这些生产企业技术力量以及质量管理水平高低不均,其产品质量也是参差不齐。
2006年第2季度,市质量技监局在本市生产和流通领域开展了液体加热器产品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的99种产品经检验,判定为合格的有7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8%,不合格22种。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主要不合格项有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发热、非正常工作、耐潮湿、标志和说明等,均为与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细细相关的强制性指标。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电水壶的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75cm。电水壶的电源线不能太长,主要是为了避免电源线受到外力牵绊,致使水壶翻倒,引起烫伤情况发生。检测中,有11种产品因电源线过长而被判定为不合格。另外有1种产品的电源线固定装置不符合要求,电源软线未被固定,容易造成电源线在受到外界机械拉力时导线脱离接线端子,碰到易触及的金属部件,会导致触电危险的产生,还易造成用户在自行更换电源软线的时候,由于固定装置的固定方法、固定部位不明确而被其舍弃不用,使得电源线失去应有的固定保护措施,容易产生触电危险。
发热。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液体加热器在进行发热试验时,产品的手柄温升值不得超过60开尔文,检测中有7种产品的手柄在发热试验中温升超过规定值,**高的达到76.6开尔文。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会造成手柄周围的温度过高,容易烫伤使用者。
非正常工作。考虑到使用者可能操作失误的实际,标准规定在容器中没有装水就通电、器具的控温元件失灵等情况下,器具结构要具有一定的保护功能,以避免出现火灾、触电或机械损伤等事故。检测中有7种产品此项目不合格。
耐潮湿。虽然纯水是不导电的,但自然界存在的大多数水包括自来水等都不是纯水,它们具有一定导电能力,而且在正常使用操作时会出现不小心将水溅到容器外,或容器中的水加得太满,通电工作时,水将沸腾溢出等现象,因此器具的结构就应保证溢出的水不影响它们的电气绝缘性能。检测中有5种产品此项目不合格。
2006年第2季度上海市液体加热器监督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