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规划局 文件
苏建村〔2006〕15号
关于评选农民集中居住区优秀规划设计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规划(分)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中共苏州市委提出把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立足点之一。为加快镇村布局规划的实施,准确把握我市农民居住方式的推演进程,抓紧形成一批具备示范作用的新型农民居住点,经苏州市建设局、规划局研究,决定联合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优秀规划设计方案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市各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范围内(包括省建设厅农村居住示范点、苏州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各市、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等)中拟建或在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申报点必须在已经论证的市(县)镇村布局规划方案内),类型为新建型和整治扩大型。
二、评选要求:①新建型总户数300户以上,整治扩大型总户数200户以上;②申报项目户型应以公寓式为主,或独院式、联排式和公寓式结合;③申报项目应由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④设计方案已定稿并通过专家论证。
三、材料内容:申报材料分书面材料和电子幻灯片两部分。书面材料包括:①项目基本情况;②设计方案总体思路和特点;③专家评审意见;④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电子幻灯片(Powerpoint格式)包括:①规划设计方案文本;②规划设计主要图纸(现状图、规划总平面、管线综合平面、鸟瞰图、效果图等);③两种建筑单体建筑施工图主要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效果图等)。电子幻灯片文件报送光盘一张。
四、奖励措施:采取对有关镇经费补贴的形式进行奖励。设置奖项:一等奖 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补贴金额:一等奖 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各2万元。
五、申报程序:各有关镇政府组织申报材料,报各市、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并于2006年11月底前报苏州市建设局村镇处。
苏州市建设局
苏州市规划局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