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地市建设”模块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地(市)建设局:
为了加快我区建设行业信息化步伐,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水平,为全区建设系统政务公开、信息畅通提供高效服务和技术保证,同时加快各地(市)建设局之间的信息沟通,构建区建设厅与各地(市)建设局之间的信息平台,展示西藏建设行业的风采与成就,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对原版面进行了改版,新版将于近日正式投入使用。
在建设网新版面,新增加了“地市建设”模块,主要用于发布各地(市)建设行业的公告通知、行业信息等内容,“地市建设”模块**终将交由各地(市)建设局自行负责有关内容的信息发布与更新。当前,由于录入资料涉及到内部审核、后台管理、安全管理等问题尚未解决,各地(市)建设局的人员培训工作尚未进行,因此 “地市建设”模块暂时由自治区建设网网站进行日常管理与发布,请各地(市)建设局按照建设网“地市板块”内容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地市建设行业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区建设厅办公室审核后上网发布。待各地(市)相关人员参加统一培训合格后,再予以授权,自行管理。相关人员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望各地市建设局加强领导,指定专人,积极组稿上报有关材料。我厅适时将对各地市建设局主办“地市板块”的情况进行评估通报。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