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
藏建政函〔2006〕91号
各地(市)建设局、区直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事厅批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免考外语,但必须参加业务考试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工资格,从事助工工作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者;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助工资格,从事助工工作4年,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者;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助工工作4年,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者均可申报中级职称。
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者;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11年以上者;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9年以上者均可申报高级职称。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9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
证或工程师证、学历证及2张免冠1寸近照到自治区建设厅政工人事处报名。
(二)各地(市)建设局对所在地企业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报考专业、参加工作时间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汇总,于9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建设厅政工人事处。
三、考试科目
考试设专业基础知识、政治理论两个科目,分高、中级二个级别。
专业基础知识分两类。一类为设计(建筑学、建筑结构),一类为施工(含监理、招标、概预算、)。
各地(市)所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所在地建设局申报。
四、考试内容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06年10月28日进行;上午10:00———12:00考政治理论,下午15:30———17:30考专业基础知识。
六、考务工作
此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只在拉萨设考点。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业务考试报名表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