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今年6月以来,四川省集中整治疗危险品、弹药和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情况,并公布了四川省警方上月刚刚制定的《四川省公安厅管制刀具认定工作规定》,对于管制刀具做了明确规定,管制刀具包括:
1.匕首:带有刀格(护手)的单刃、双刃、三棱刀,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包括100毫米);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包括100毫米);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刀身长度超过120毫米(包括120毫米),且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双刃或单刃刀。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四川省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查处力度,四川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了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28—86301255。凡是向四川省公安厅举报重大犯罪线索的,一经查实,四川省公安厅将按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视情况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