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落实北京市政府今年“54件实事”的工作安排,加强家用电器产品的质量监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期委托“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实验室”,对12个综合市场和超市、商场销售的家用电器类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
本次质量监测共发现25个不合格商品,其中液体加热器类21个商品不合格,厨房机械类4个商品不合格,微波炉类商品的质量情况较好,在监测中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此次抽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标志和说明:很多产品的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没有按照标准的要求详细标注,有的产品甚至没有标志,这将严重影响用户的正确使用,带来安全隐患。例如:有的食品加工机没有详细正确的使用说明书,使用者无法得知其正确的操作时间长度,有可能导致长时间工作,电机异常发热,损坏机器本身,甚至导致漏电或着火的危险发生;
2、输入功率和电流:标注的功率错误,出于商业目的或增大或减小;
3、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部分产品的电源软线没有标注横截面积,且经实测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求,这样电源线将在正常使用中过热,产生烫伤和着火的危险;
4. 接地措施:有的产品是I类设备(即必须要有接地线),但三芯线进到器具内后,只接了两根,根本没有接地措施,一旦基本绝缘失效,则产生电击危险;
因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流通领域内商品质量监测的作用,实施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有效控制,净化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监测中不合格的家用电器,根据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采取强制措施,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