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家电维修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家电维修点还是随口喊价,“费用多少全凭一张嘴”。
日前,以DVD机不能读碟为由,记者对一些家电维修店进行暗访。在亳州路上的一家电维修店看到,店内没有任何家电维修价格的标志。 听完故障介绍后,店主表示,必须拆开检查,随口报出20元“开机费”。店主说:“收费多少从来都是我报价对方还价,大家认为满意就成交。”随后,记者来到濉溪路上一家维修店,堆满旧家电的屋内也没有任何价格表。这家店主称,要拆开看,开机费15元,材料费另算。对“明码标价”规定,店主表示闻所未闻,而且还认为“根本不可能”,一台电器零件就成千上万,而且毛病也千差万别,要是一一标价,岂不贴得一墙都是?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2006年1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实施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明确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并公示其他相关事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检查费,修理费,上门服务费,零部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