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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风波揭示物管问题 维修资金应当分账管理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06-07-04 11:35:26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清晨,某小区内1号楼的电梯又坏了,住在该楼的业委会委员王先生早早通知了物业公司,希望他们尽快维修。下午五点,当王先生回来

清晨,某小区内1号楼的电梯又坏了,住在该楼的业委会委员王先生早早通知了物业公司,希望他们尽快维修。下午五点,当王先生回来时发现电梯并没有修好。于是他跑到物业公司质问经理,此时经理却无奈地摊开双手,说是2号楼、3号楼、4号楼的业委会成员和业主不同意修。为什么不同意修?原来1号楼的电梯已经多次发生故障了,小区维修资金为此而大量支出,于是其他楼的居民就颇有微辞,“大家都缴维修资金,1号楼却用的比我们多得多,凭什么呀?”由此,1号楼的电梯停用一天。**后经协商,1号楼电梯照修,其他楼粉刷墙壁,这场电梯风波才平息。   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管,怎么用,是物业管理过程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围绕维修资金发生的纠纷不在少数,主要集中在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和管理上。像上述“电梯风波”的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维修资金没有分账管理。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存入银行专户,按幢立账、按户核算。”分账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能够合理的使用,便于结算。

  同时专项维修资金虽然是所有购房业主共同缴纳的,但是在管理和使用的过程中并不是“一人有病,全家吃药”。《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于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全体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因为对于专有部分和部分公用部分的使用主体,并不是所有业主,如果要求所有业主都承担费用则不利于保护,容易造成“搭便车”的现象。因此行政规章中规定的分级承担有利于专项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避免了维修资金的浪费,同时还维护了业主的权益。

  **后,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进行监督。《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由于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使用资金时应当进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也应当定期向业主或业委会公示资金使用情况,让业主及时了解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数额。对于违规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应当及时提出异议,这样才能有效的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合理的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上述“电梯风波”究其原因是因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独立分账设立资金。虽然小区业主及时监督了维修资金的动向,但是不当管理还是造成了专项维修资金的浪费———粉刷墙壁是必须的?现实生活中,一定要按照规定来进行物业管理工作,任何违规都可能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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