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力争到2010年,使每万元GDP能耗比2003年下降18%以上,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240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690万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据了解,我省循环经济试点已在省内全面铺开,分别在冶金、煤炭、电力、建材、化工、轻工等6个行业,选择60户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根据省政府《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力争到2010年,使每万元GDP能耗比2003年下降18%以上,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240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690万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据了解,我省循环经济试点已在省内全面铺开,分别在冶金、煤炭、电力、建材、化工、轻工等6个行业,选择60户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