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南京主城的街道上,一家新开楼盘打出的以上售房广告,让不少市民侧目。记者电话打至这家楼盘,且听该楼盘销售人员诠释他们的销售逻辑———“是不是购房时我需要带着我的文凭来?”“是的,我们要求购房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凭,大专以下的一律不卖。”“为什么会做出这样一种特别的规定?”“因为所有人买房都希望与素质高的人住在一起。”“那为何对年龄也要做出限制?”“可能你也不希望和那些年纪大的人住在一起吧。我们就是要建造一个属于年轻人的社区。”
“26—36岁年龄段的人未必有较强的消费能力,你们的房子在主城区,价位可能并非他们能承受得起。”“让家中的老人资助呗,现在30多岁的人买房,不少都是靠家里人资助的。”
“现在房子本来就不太好卖,你们这样做,不是把客户群又缩小了吗?”“这个我们不担心,反正我们的盘子不大,总共就300多套房子,应该不愁卖。”
据了解,这家楼盘以挑高小户型为主,价格尚未出炉,此次打出这样的广告,意在前期推广。按照销售人员的说法,他们并不仅仅是打个广告赚赚眼球就完了,到时候肯定会按照广告上说的去做的,而**终目的就是“做品牌”。
“这哪是做品牌,分明就是炒作!开发商利用中国人‘孟母择邻’的心理,来标榜自己楼盘有多么高尚。说穿了,就是寻找一个卖点,收集人气,好让自己的房子能卖得快些。”闻听此事,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发表他的看法。
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律师火健告诉记者,尽管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并没有“消费歧视”这个概念,但实际上,这家开发商的做法,已经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等、无差别对待”的精神,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对学历和年纪进行限定,这侵犯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完全可以理解为一种消费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