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十五”期间,内蒙古共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656个,实现矿产资源转让收益2645亿元。
基于政府在矿产勘查开发上投入远远不足的情况下,为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力度,尽快摸清内蒙古的矿产资源家底,自治区政府从2004年开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使矿产权交易逐渐成为内蒙古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十五”期间,内蒙古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411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了519倍,征收入库额已位居全国前十位。目前,全区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备案1044件,汇交和催补交各类地质资料1477档,馆藏资料8600档,为自治区矿政管理和地质勘查工作提供了充实、准确的矿产资源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