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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超标装修应退工程款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06-03-04 08:56:07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哈报网讯(见习记者杨茉)去年对200余个家庭的装修质检显示,80%空气检测不合格。今年哈市将出台新规,“装修质量标准
 

  哈报网讯(见习记者 杨茉)去年对200余个家庭的装修质检显示,80%空气检测不合格。今年哈市将出台新规,“装修质量标准写入合同”将成强制性规定。

  据哈市有关部门介绍,目前哈市建材市场的装饰材料合格率偏低,主要建材原料批发市场仍能看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苯作为制胶、制漆溶剂的商品,苯超标问题严重,因建材引起的装修污染直接危害到市民的身体健康。由于没有强制性的行业规定,各监管部门责任不清,消费者为自身利益“讨说法”时无标准可依、无部门可诉,与装修公司和材料商之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哈市质检部门提醒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定合同时,应将原材料、装修质量标准和空气质量标准写入合同中,验收时如果室内空气中的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五种主要污染物有任何一项超过限量标准,即可以判定整个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消费者可拒绝验收房屋,施工方(或者供销商)必须进行整改。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施工方(或者供销商)应退回消费者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如果为此产生纠纷,消费者可采取向合同中约定的检测机构提请申请、向装饰协会申请协助、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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