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旨在提升建材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建材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程序。管理办法规定,已公告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定期对照规范条件开展自查,每年4月30日前将上年度保持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自查报告是核验已公告企业保持规范条件的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一)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二)企业内部环保、节能、质量、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社会责任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三)企业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相关资质、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