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新市场监管所依法对余新镇某五金塑料厂进行检查,在其出租的二层和三层厂房内分别查获林某和顾某非法从事侵权集成吊顶制售行为。
在二层的700平方米厂房内,执法人员查获顾某正在生产“樱花”品牌集成吊顶,现场查获标有“樱花”商标和中山市樱花电气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集成吊顶成品29台、半成品19台、开关面罩200只以及包装箱126只。同时,在三层林某的生产车间,依法查获其用于生产侵权“樱花”品牌的集成吊顶包装箱70个。
据调查,林某和顾某分别于2017年3月和2016年7月从秀洲区王店镇迁入余新,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未经商标所有权人授权和许可非法从事侵权集成吊顶生产、销售。南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产品和包装箱予以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自南湖、秀洲、海盐三地联合开展小家电集中整治以来,余新市场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小家电制造业开展了全面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小家电行业中存在的制假售假、“傍名牌”、虚假宣传、非法冒用和伪造3C认证等各类违法行为,至今共立案查处4起,在辖区小家电行业中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作用。来源:嘉兴在线—嘉兴日报 作者:通讯员 周峰 记者 许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