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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启动史上**大规模督查 “小散乱污”企业无处可逃

来源:搜狐新闻 发布日期:2017-04-10 09:52:39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4月5日,环保部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对督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据了解,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大规模行动。

4月5日,环保部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对督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据了解,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大规模行动。环境保护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将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主要对7个方面进行督查,包括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

“小散乱污”企业无处可逃

2017年,京津冀地区进入 “大气十条”**阶段实施**后一年,治霾力度再加码。环保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日前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2+26”城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方案规定: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要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北京、天津、石家庄等13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

北京:2017年年底前清理整治5000家“小散乱污”企业;

石家庄:10月底前基本完成取缔工作,涉及1834家工业企业;

河南:5月31日前将整治取缔27300家“小散乱污”企业;

晋州:预计6月30日前,取缔36家“小散乱污”企业;

武安:9天取缔170家“小散乱污”企业;

淄川:整治254家“小散乱污”企业;

长治:7月底前不达标“小散乱污”企业全部关停取缔;

西安:政府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全市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总数量40%的整治任务;

济宁: 6月底前完成取缔50%以上“小散乱污”企业,9月底前全部清理整顿完毕,10月起进行检查验收;

山东:6月底前将完成全部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力争完成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台数达到80%左右。

整治取缔的重点是铸造、耐火材料、有色熔炼加工、丝网加工、轧钢、化工、橡胶生产、制革、陶瓷烧制、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4大部门联合(工商部门、环保部门、国土部门、质监部门),核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环评手续、用地合法性审查、质监手续,全面整治取缔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受到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将被取消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

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城市采暖季钢铁限产50%!

各地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

氧化铝企业限产30%左右

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

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以及北京等6个地方政府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的第四类措施为“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各地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全国环保活动如火如荼,影响小则货期延长,影响大则工厂停工停产,导致部分订单无法按时出货。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究竟检查一些什么?

环保大检查的四项重点

①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②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③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④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请重点关注这29点:

1、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2、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

3、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4、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5、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废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8、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9、粉尘污染;

10、未公示环评;

11、无环保审批手续;

12、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13、违法建设;

14、私设暗管排污;

15、煤渣到处飘散;

16、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7、无废水回收系统;

18、未办理取水许可;

19、没有亮照经营;

20、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21、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22、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23、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2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25、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6、排污许可证过期;

27、非法生产;

28、过滤池COD超标;

29、无排污许可证。

注意:工厂有以上问题之一,将面临罚款、关停、责令整改、约谈等,请务必自查!来源: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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