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民刘女士在一品牌卫浴店订购了浴室柜、花洒、浴缸等,店里工人安装时,刘女士却发现浴缸与自己选购的尺寸不一样,浴缸“缩水”了!然而刘女士前去理论,店里却并不买账。
无奈之下,刘女士近日将该品牌卫浴专卖店投诉到了谯城区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
订购的浴缸“缩水”
刘女士说,今年1月5日,她在市区某卫浴专卖店订购浴室柜、花洒、浴缸等,在选购时她看中了一款浴缸,店内工作人员向其介绍这款浴缸有1.6米和1.45米两种尺寸,价格一样,于是刘女士就选购了1.6米的,当日,签订了“产品销售定单”,交付了定金。
2月13日,专卖店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浴缸时,刘女士发现浴缸尺寸有点不对劲,好像有点小,现场一量,发现浴缸“缩水”了,不是1.6米的,实际尺寸是1.45米。
因尺寸不对,刘女士让专卖店工作人员将浴缸又拉回专卖店,要求按订购的尺寸送货。然而专卖店工作人员却说,货没有送错,这款浴缸只有1.45米的,价格3260元,其他款式有1.6米的,但价格要高出1.45米的很多。
多次找商家理论无果
刘女士说,她选购的就是1.6米这款,是工作人员失误把定单写错了,自然应由专卖店承担责任。刘女士认为店方是在欺骗自己,便去找店方理论。为了不耽误安装门窗,刘女士说,安装1.45米这款也行,但必须再退给她200元货款作为赔偿。专卖店工作人员不同意,双方就发生了争执。
刘女士说,半个月来,她多次找专卖店理论无果,且专卖店工作人员态度极不友善。一气之下,刘女士来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她要求专卖店按定单执行。
经调解商家赔偿500元
接到投诉后,谯城区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调解纠纷。
经工作人员了解,刘女士所述属实,卫浴专卖店负责人也解释此定单确实是该店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填写错了。
该所一位工作人员说,他向经营者细致地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规定,要求经营者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违约责任。“即使是工作失误,在未征得合约人的谅解下,也要按约而行,自己产生过失,理应由自己‘买单’。”该工作人员说,经营者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向刘女士道了歉。
经调解,**终双方达成一致,该专卖店为刘女士安装1.45米的浴缸,并赔付刘女士5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