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家住山东青岛市沧区沧台路的徐先生在某家具城花了18500元购买的一套家具。徐先生介绍,2月24日货送到家,但是他却发现桌子上有多处裂痕,使用起来肯定影响安全。于是就联系店家要求退货。
店家表示桌子可以退货,但220元的运费需要由徐先生承担,徐先生表示难以接受。
店家认为,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卖家可以退货,但是他们没有承担退货运费的义务。在与对方协商多次无果之后,徐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沧口市场监管所。
2017年3月2日,沧口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处理。工作人员认为,徐先生的情况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消费者可以退货,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终,表示退货的运费由店家承担,并向徐先生表示歉意。(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