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士照明“麻烦缠身”,企业形象大打折扣:雷士中国上诉被驳回,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所持德豪润达1.3亿股份将再次降价拍卖,商标为“雷士”的台灯抽验结果不合格等。
雷士中国上诉被驳回,被判向原告支付6000万
雷士照明公布,雷士中国就其须就向境内某银行重庆分行支付6000万元人民币加上利息及费用与华标承担连带责任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雷士照明**近接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雷士中国上诉及维持一审判决的判决书。根据中国相关法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雷士照明2014年11月6日及2015年4月14日曾公布,内容有关吴长江声称代表雷士中国与中国境内某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某份担保协议。所谓担保协议为就一笔表面看来由该银行授予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而订立。该银行先前已就所谓担保协议对雷士中国及若干其他被告提起法律诉讼。
雷士照明吴长江1.3亿股份3月15日将再次降价拍卖
根据淘宝拍卖网24日消息,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所持德豪润达1.3亿股将于3月15日进行第二次拍卖。
2月13日,吴长江用于偿债的这部分德豪润达股权**次拍卖宣告流产。当时,这1.3亿股德豪润达限售股被分作两个拍卖标的,按每股6元定价,起拍价分别为4.33亿元和3.47亿元,共计7.8亿元人民币。第二次拍卖,两个标的仍被分为7222万股和5778万股,起拍价均有所下调,分别为4.117亿元和3.3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吴长江持有的1.3亿股德豪润达股票,来源为2012年与前盟友、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的合作——2013年1月,吴长江参与德豪润达定增,认购1.3亿股A股,成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2014年4月,德豪润达的子公司香港德豪润达,取得香港上市公司雷士照明27.03%股权,成为其**大股东。双方的交叉持股,初衷是吴长江在王的支持下,从投资方软银赛富手中夺回雷士照明控制权,但结果是两人反目。
2016年12月22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两项罪名,判处吴长江14年刑期。在此前的2014年12月5日,吴长江曾被广东惠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雷士”台灯等11批次网售家用电器不合格
近日,安徽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该局于2016年12月依法对网络上销售的家用电器商品抽检的结果,标称商标为“雷士”台灯等11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网络平台涉及天猫、京东和国美。本次共抽检家用电器类商品55批次,合格44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记和说明、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能效比、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结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电源端骚扰电压等。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nVc/雷士、Yair/扬子、哈斯福、氧精灵、涌金 、荣悦/Rongyue 、金禧康(3批次)等。
对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