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有过装修和购置家居用品经验的市民们却都存在一个疑惑:当我们的大件家居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到底应该如何维权?
对此,遂宁市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依照国家规定与商家约定进行退换货。该工作人员提醒大家,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与商家商议好售后服务细节并且签订协议,以便维权。
家具用了一年就裂缝 商家“冷处理”推卸责任近日,四川省遂宁市市民蒲女士向本报记者报料称,2016年年初自己装修新房时在一家居店内选购了价值1万多元的组合衣柜,家居店派人安装且这套组合衣柜装在房间里款式很时尚,当时自己非常满意。然而,今年春节期间,她在收拾衣服的时候却发现组合柜的内侧有一道很宽的裂缝,于是便拨打了商家的电话试图解决这一问题。
“我没有想到商家一拖再拖,感觉问题解决不了了。”蒲女士告诉记者,春节期间她便拨打电话给商家,当时对方态度挺不错,表示会了解情况后尽快处理问题,但是却不见回复。考虑到春节放假当时蒲女士并未在意,但是后来蒲女士间断性地打了近10个电话后依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蒲女士觉得,商家这是在采取“空表态”和“冷处理”的方式推脱责任。
购买时注意协商 购买后维权靠“协议”昨(22)日,记者再次联系蒲女士了解到,目前商家依旧采取“冷处理”方式,根本没解决任何问题。其实,生活中类似蒲女士的遭遇并不少见,不少人面对商家的拖延政策很多时候也会选择不了了之。那么,遇到大件家居产品售后出了问题到底应该如何维权呢?
“购买商品时要在协议上注明售后相关条款,以便日后维权。”昨日,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所以,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以无理由要求退换货,超过7日后便需要与商家协议进行退换货或者维修。为此,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与商家商议好售后相关服务,并且在买卖协议上注明售后服务期限和条款,以此方便日后维权。(来源:遂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