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一通维权电话,主人公是家住厦门的黄女士。电话里面称黄女士选购橱柜时遭遇“霸王条款”,商家称一定要先付全款才能安装。如今双方协商不一致,事情陷入僵局。今天小编就和你一起来了解这一起橱柜维权事件始末,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者
遭遇“霸王条款”
不付全款就不安装完
黄女士说,去年7月份,她在国联建材城内的鑫屋子橱柜衣柜店定购了一整套橱柜,总价38800元,签合同当天支付了23800元,剩下15000元余款。
黄女士说,去年8月份,商家要上门安装橱柜,要求她付清余款。但她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要求先安装再付款,结果工人一直没上门。后来,她付了10000元,工人才在8月底开始安装,但只装了一小部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不停打电话催促,但每次工人上门都只装一点,直到现在,卫生间的洗手台还是只装了柜子,没有水池,厨房的油烟机也没有安装,洗菜池还以次充好,跟她当时在店里看的材质不一样。
黄女士说,自己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催促,但对方却没有回应。随后,她在其他地方购买了油烟机,希望与对方协商扣除这部分的钱,但被对方拒绝。
商家
消费者违反合同在先
还擅自购买油烟机
记者联系到了鑫屋子橱柜的老板林女士,她却给了记者另一种说法:“是对方违约在先。我们的货早就到了,她就是不付余款,一定要让我们先安装,这是我们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
林女士介绍,消费者付清全款后,商家再安装家电部分,这是“行规”。她说,在签合同时,就已反复提醒黄女士,家电安装前余款要一次性付清,并且合同上也有写明。记者在黄女士提供的协议书上看到,配件部分的备注写有“出货之前付清余款”。
林女士称,黄女士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遵守协定,还擅自购买了抽油烟机,要求抵扣合同余款。“本来她还欠5000元余款,但没跟我们协商,自己买了油烟机,要求扣除4000元。”
她告诉记者,她还是想尽可能与消费者和解的,将会再次与黄女士沟通,希望能取得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相关部门
未能协商处理建议走法律途径
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陈女士告诉记者,工商所接到黄女士的投诉后,先进行了电话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上周四又预约双方进行现场调解。但消费者到场后,被诉方表示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陈女士表示,现在其中一方不参与调解,只能建议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陈女士说,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油烟机:消费者因已经向其他商家购买了油烟机,希望商家能够扣除油烟机的钱,但商家坚持认为油烟机已包含在合同内,不予退钱,并坚持要消费者付清余款才能继续安装。
律师说法
签订合同前 要看清权利义务
合同中写有“出货之前付清余款”。
“先付款、再安装”的行规是否合理?福建厦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雄飞和陈磊表示,一般不与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相违背,均可作为合同条款写入合同中。
律师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仔细审查合同,尤其是注意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商家履行合同的方式,切莫听商家所谓的“行规”或凭习惯猜想,就忽视了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审查。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原文标题:想不通!定了三个月的橱柜 不付全款就不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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