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国内橱柜行业的抄袭之风一直屡禁不止,不仅损坏了市场秩序,更令那些已经在原创之路上努力前行的品牌感到愤怒。对于原创橱柜品牌来说,专利维权是十分必要的。可是,橱柜企业在维权上仍旧存在一些误区。
橱柜行业准入门槛低 仿冒现象严重
中国橱柜行业门槛较低,之前对于从事橱柜行业的人来讲,做橱柜是一门手艺,采取传帮带,师傅将技艺传给徒弟,以此延续橱柜的制作,所制作的橱柜样式不多。自古至今,手艺的延续使得花样的翻新或创新较为困难。但是现在,橱柜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于多样化的设计,也可通过现有的生产方式生产出来。
也就是说,只要在图纸上完成的可视设计,均可生产出来,这与之前存在很大不同。所以我们看到,市场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橱柜,橱柜企业为迎合市场需要不断的推陈出新,一些新品推向市场后,由于销量较好,市场中充斥了大量仿冒。
专利保护与申请 橱柜企业存在三大误区
中国橱柜企业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是近些年由于市场化竞争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必须的选择。由于橱柜行业本身属于低端行业,门口较低,虽然申请了相关专利。但一些橱柜企业对市场中存在的仿冒,会存在错误的认识。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橱柜企业虽然申请了专利,但橱柜企业普遍存在三点专利误区:一是自己设计的橱柜产品想当然认为必然获得法律保护;二是委托他人设计的橱柜产品想当然认为是自己的;三是发生橱柜产品仿冒的情况下想当然认为自己会赢。
其实,橱柜产品设计体现在外在的形状及图案,通过线条的调整及美化实现橱柜产品的设计特色。这种橱柜产品的设计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并非设计完成即可产生,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申请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才能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因此,一些橱柜企业认为自己设计的橱柜产品必然获得法律保护是误区。
此外,国内一些橱柜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所生产的橱柜产品是委托第三方设计公司设计的橱柜产品。在委托之时,关于设计成果权利归属约定不明。一些橱柜企业想当然认为,既然是我委托你设计的,那么设计完成的橱柜产品成果必然归我,这也存在误区。基于我国法律规定,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的技术设计,如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相关知识成果的权利归属于受委托人,委托人仅享有使用的权利。因此,橱柜企业在委托第三设计橱柜产品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约定设计完成的橱柜产品的知识成果权利归属于委托方,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存在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中国当前橱柜仿冒较为普遍,但发生仿冒并不必然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获得法律保护的前提是橱柜企业享有橱柜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即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且在有效期十年内。另外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不属于现有设计,即在该专利申请日前没有相同或实质相同的设计被公开。专利权受保护的前提是在先设计,如果维权的专利属于现有设计或不在有效期内,则即使发生仿冒也不能获得法律保护。所以,一些橱柜企业认为发生仿冒必然获得保护是误区。
面对当下橱柜行业的抄袭现象,橱柜企业必须重视起来,要知道,专利保护是一个漫长而且必要的过程,橱柜企业只有拿起武器保护自己,才能让原创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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