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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江一审被判14年 雷士照明将进入王氏时代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日期:2016-12-24 16:54:16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三退两进掌权雷士照明控股权的吴长江,在引入多方资金持续做大雷士照明品牌和资本的同时,**终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也大权旁落,而此次吴长江一审判决入狱,作为雷士照明创始人的吴长江到底做了什么?而随着吴长江的落罪,雷士照明将进入全新的王氏时代。

持续2年多的雷士照明控制权争夺案,在进入司法阶段审判1年多后,**终有了新的答案。

12月22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下称雷士照明)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三退两进掌权雷士照明控股权的吴长江,在引入多方资金持续做大雷士照明品牌和资本的同时,**终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也大权旁落,而此次吴长江一审判决入狱,作为雷士照明创始人的吴长江到底做了什么?而随着吴长江的落罪,雷士照明将进入全新的王氏时代。

一审被判14年

虽然吴长江在法庭上多次强调对该事件不认罪,但**终也没有逃脱法律对他的惩罚。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通报,经过审理,2016年12月21日对吴长江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

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8月间,吴长江为筹措资金建设其个人实际控制的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雷士大厦”项目,决定以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多家重庆公司为贷款主体,利用雷士照明的银行存款提供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安排时任雷士照明董事长助理的陈严等人一起办理质押担保贷款的相关手续。

后吴长江在没有经过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授权及经过雷士照明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雷士照明存于银行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存款,为个人公司先后共申请9亿多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雷士照明为此先后出质保证金人民币9.24亿元。

上述贷款发放后,均由吴长江支配使用,用于“雷士大厦”项目建设、偿还银行贷款、个人借款等。后由于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致使雷士照明的5.5亿多元人民币保证金被银行强行划扣,造成公司巨额损失。

另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长江分别于2011年、2014年期间两次职务侵占金额达1370万元。

根据判决,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分别获刑9年和6年,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

而在财产方面,没收吴长江财产人民币5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吴长江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另一被告人陈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4年,对于吴长江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惩罚了,而等吴长江出来之后,或已无力再进入这个行业了。”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说。

记者计算发现,生于1965年的吴长江,今年即将踏入人生第52个年头,若按照此次获14年的刑期计算,到刑满出狱,其年龄将在66岁左右。

12月23日,笔者电话采访到一位不愿具名、且曾在吴长江时期手下工作的一位中层干部,他告诉记者,面对法院的一审判决,吴长江很可能选择继续上诉,这和庭审时坚持不认罪有很大的关系。

资料显示,今年9月的开庭现场似乎已经料定了自己的结果,吴长江屡次在法庭上表示不认罪。

“我不认罪。”吴长江的回答果断而清晰。并辩称,这是公司管理上的漏洞。但有意思的是其助理陈严则表示认罪,不过称“起诉书内容有错误”。

不过,截至发稿时,记者通过多番的周折,仍未联系到吴长江代理人及亲人。

第三次股权内斗终结

随着吴长江一审判决的落槌,经历近3年的雷士照明的第三次股权内斗终结。

根据资料显示,雷士照明的第三次股权之争主要源于此前吴长江为抵抗软银赛富等投资者,**终选择了与王冬雷的德豪润达联手交叉持股,吴长江也重新获得了雷士照明的控股权。

资料显示,2012年12月26日晚,德豪润达公告称,以16.5亿港元收购雷士照明20.05%股份,成为雷士**大股东。德豪润达也对吴长江定向增发,使吴长江成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

上述人士对记者分析称,正是因为当时吴长江执意撇开软银赛富等投资者,成功引入德豪润达单飞,实现彼时半年后即正式回归,也为其再次下课埋下了伏笔。然而,“吴王联盟”仅过两年又闹得不可开交,吴长江再度出局。

2014年8月8日,吴长江被雷士董事会罢免CEO职务。8月29日,雷士照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占投票股东所有持股数95.84%均赞成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吴长江从此彻底从雷士出局。

当年9月10日,雷士照明披露了公司创始人吴长江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重要信息称,雷士照明独立调查委员会发现了吴长江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据,“吴长江违规进行抵押担保使雷士照明遭受1.73亿巨额损失”。

当时雷士照明律师表示,吴长江或因此涉嫌三项罪名,分别为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随后的9月30日,吴长江持有的德豪润达股票1.3亿股遭到冻结。虽然其间吴长江以王东雷侵吞其1亿港元及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并已经向证监会提出举报作为反制措施,但始终没有为自己的回归扳回一局。

随着惠州公安局正式对雷士照明吴长江等人挪用资金案的正式立案和王冬雷微博爆出雷士照明已经成功接管万州基地,并恢复正常生产,雷士照明的股权之争正式进入司法阶段。

2014年12月16日,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被惠州警方依法刑拘。至此,吴长江正式步入牢狱生活。

2015年9月2日,雷士照明公布,公司获得财务公司向重庆法院发出的诉状,要求公司前董事长吴长江的配偶吴恋偿还0.34亿元人民币另加罚息。诉状续指,吴长江、雷士中国及其他两家实体应作为担保人共同为吴恋对财务公司承担上述义务负责。

2016年1月15日,惠州市政协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表决通过,撤销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的市政协委员资格。1月21日,停牌中的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委任王冬雷担任CEO一职,此前王冬雷为公司临时CEO。

至此,雷士照明吴长江时代结束,王冬雷时代开启。

记者统计发现,雷士照明的第三次股权之争从2014年8月8日开始,到2016年12月20日的一审判决共经历2年4个多月,吴长江从此前雷士照明的一把手**终走到了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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