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国—加拿大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会议上,加拿大贸易代表团和中国林业局代表一起深度探讨了如何加大打击非法采伐及其贸易的力度,确保森林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木材进口和林产品贸易**大国,中国一半以上的原材料都依赖于进口。与此同时,“中国木材威胁论”“中国转嫁生态危机”,“中国是非法采伐木材集散地”的噪音也时常出现,站在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两端,如何取舍才能达到平衡?这个答案需要全行业共同探索。
源头控制 杜绝非法采伐
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企业受利益驱使、木材生产国林业社区的贫困问题以及政府执法和管理不严等诸多因素,导致全球森林非法采伐问题由来已久。受此影响,许多国家限制或禁止原木出口,全球森林资源配置难度进一步加大。
“中国坚决反对并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行为,坚持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森林资源合作战略,愿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全球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正常林产品贸易秩序。”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副司长张艳红在中加代表面前,又一次郑重阐述了中国打击非法采伐的基本立场。
作为全球木材进口和林产品贸易**大国,中国一半以上的原材料都依赖于进口。一直以来,中国在提高森林治理及打击非法采伐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行动。
中国从源头杜绝非法采伐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外经处处长付建全介绍,将加强林业立法、执法和管理,以确保国内木材的合法性。我国通过森林采伐管理,从源头杜绝非法采伐行为。而木材凭证经营加工管理与凭证采伐林木管理、凭证运输木材管理,则共同构成了我国森林采伐源头管理和木材流通环节管理一体化监管体系。
除此之外,国家林业局还指导成立了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国际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统筹决策、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中国企业境外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指南》和《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逐步规范中国企业境外林业投资贸易行为,探索与当地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合作共赢模式;指导成立中国负责任林产品贸易与投资联盟,以期推动行业自律、增强企业责任感。
合法认证 从负担到财富
国际上,全球经济发展减速,市场购买力减弱,严重影响到木材及制品的出口;许多国家限制或禁止原木出口,我国获取全球森林资源难度加大;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及日本制定实施木材合法性相关贸易法规,这一系列因素促使中国企业必须正视和应对木材合法性和可持续性要求。
而在国内,通过修订环境、劳动等相关法规,政府深切关注可持续发展,加之消费者对木材产品的新要求,中国林业企业面临着自我调整和转型的压力。不难看出,木材合法性和森林可持续经营,对中国林业企业提出了诸多挑战。
2015—2016年度,针对中小企业是否了解欧盟木材法案等合法性法律、是否已感受这些法律实施的影响、客户是否已提出合法性要求、为应对合法性及可持续性要求开展的活动等问题,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开展了一项问卷调查。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陈洁介绍,在调研中发现,国际市场合法性和可持续性要求已对中国企业产生了一定影响,中国林业企业进一步了解相关要求后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企业普遍认为合法性和可持续性要求在短期内会对企业带来压力,但长期来看会为企业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发展环境,有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中国企业仍不清楚如何有效满足合法性和可持续性要求,急需政府、非政府机构的信息、技术、政策帮助。
而在木材合法性认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方面,中国林业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其实也一直在行动。中国木业具有全产业、细分工等特点,供应链异常复杂,这导致企业通常不清楚其原材料来自何方。在合法性和可持续性要求下,部分中国林业企业开始有意识地梳理自己的供应链,并通过调整供应链,提高供应链的透明性,放弃高风险供应链,选择合法安全的低风险供应链,力求符合合法性要求。
与此同时,中国林业相关协会纷纷在海外建立分会,倡导海外中国林业企业践行可持续林业。而境外中国林业企业则有意识地签署可持续行动计划,承诺以可持续方式经营利用当地森林,并积极开展森林认证。随着越来越多的目标市场要求本国企业开展尽职调查,中国林业企业在此影响下也积极主动地开展尽职调查,在客户、第三方认证机构及其他机构的帮助下,建立并实施木材合法性尽职调查体系。陈洁介绍,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也成立了专业团队,利用技术优势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和运行尽职调查体系。
可持续经营 任重而道远
森林可持续经营是富矿,不管是发展速度还是发展潜力都值得深挖。
中国拥有的森林面积不小,森林质量却并不算好。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森林蓄积量为每公顷89.79立方米,而德国森林蓄积量是每公顷326立方米。就森林蓄积量而言,日本是中国的2倍,德国是日本的2倍。中国在提升森林质量和可持续经营方面,任重道远。
加拿大是森林资源大国,同时也是我国主要的林产品贸易及林业投资伙伴国,拥有相对全面的法律体系,来确保伐木的合法性,以持续供应具有可持续性和高品质的林产品。加拿大木业集团主席Rick Jeffery介绍,加拿大94%的林地是公有制的。政府要求林业类的经营者遵守“承担管理森林的义务和对后果负责”的规定。
而在加拿大,人们这样描述林业认证。“这些林业认证的标准互补并且展示了每个政府部门的可持续性森林管理体制,对顾客更是一种保障。”的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评价掌握在消费者手中,即消费者感知到的林产品对环境的亲和力。中加作为重要的林产品贸易伙伴,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经验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
“木材合法性验证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合法贸易发展,但也逐渐演变为有些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贸易的一种手段。”付建全认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木材合法性,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不是哪一个国家单打独斗可以实现的,需要的是多国、多方的合作与参与。就木材合法性认证而言,要努力推进各国合法性互认。从中国角度,应制定并完善中国木材合法性验证体系的相关技术规范类文件,与主要木材生产国和消费国就木材合法性建立有效交流机制,努力探索建立符合各方利益、满足相关要求的木材合法性互认办法,保证木材来源的合法性。从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角度,商务、海关、林业等多部门应合作加强木材和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管理,建立政府主管部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法律援助“五位一体”的合作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