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环保署日前公告从明年1月1日起,4种LED灯泡需要回收,并在10月27日预告相关费率。
为了顺应发光二极体照明光源(Light Emitting Diode,简称LED照明光源)逐步取代传统含汞照明光源的趋势,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日前公告从明年1月1日起,直管型、环管型、安定器内藏式型及紧密型LED照明光源必须回收。
环保署今天也预告修正照明光源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环保署说,明年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4种LED灯泡回收费率为每公斤新台币25.8元。2020年7月1日起,依照回收率调整费率,回收率大于90%,每公斤为25.8元;回收率小于90%大于80%,每公斤为23.9元;回收率小于80%,每公斤为22元。
环保署指出,费率是经通盘检讨LED照明光源的回收清除处理成本、稽徵成本、再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基金财务状况等因素加以订定。
环保署唿吁,为维护生活环境,请民众、机关团体及公司行号勿随意弃置废照明光源,并可透过各类回收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