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星手机、洗衣机频频自燃自爆,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市消协“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工作人员介绍,作为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家用灶具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期,也屡屡出现灶具引发火灾、灶具台面自爆的投诉。针对这一情况,该平台公布了此类典型案例并给出消费提示。
灶具屡屡引发火灾和自爆
消费者用起来惊心加伤心
消费者赵先生9月14日投诉反映,他5月份在句容市茅山镇的一家专卖店,花费2700元购买了燃气灶具,商家配送了减压阀和一段输气管。9月5日中午,在使用灶具过程中,闻到有液化气的味道,家人就赶紧去关闭液化气阀门,就在这个时候,火焰突然腾起,造成了“人身的严重烧伤”。张先生投诉时说,有句容市人民医院的病历等证明,要求商家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据市消协“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工作人员介绍,灶具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并不鲜见,几乎每年都有相关投诉。
2014年11月20日,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她家使用的是华地牌灶具,发生爆炸,引发软管起火,给她的家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令杨女士更为痛苦的是,当初出售给她灶具的商家已经关门歇业,找到华地的售后,对方又认为己方没有任何责任。句容市市监局华阳分局介入调处,华地售后坚称是“导管漏气造成灶具爆炸”,与灶具质量无关,拒绝任何赔偿。办案人员只能支持杨女士通过诉讼解决。
2013年9月15日消费者冷先生在丹阳的莲花超市购买了灶具,当天晚上使用时就出了问题。冷先生介绍,刚开始使用时,只有左边的灶头有火,就在他打算打着另一个灶头时,突然蹿起很大的火龙,冷先生急忙倒扣灶具、关闭了液化气阀门,又赶紧用水浇灭明火……即便如此,冷先生手上还是被大火撩起了大水泡,灶台的柜门、灶头边的地砖还有一些餐具全部被熏黑。冷先生说,他因为年纪大了,受到这样的惊吓,整夜失眠。经丹阳市市监局界牌分局多次调解,商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550元。
除了腾起大火,灶具自爆情况也不鲜见。8月4日,消费者陈先生家的钢化玻璃面板的灶具,没来由地发生自爆,陈先生介绍,他家的灶具是2012年10月购买的。今年8月3日,他儿子刚做完一锅汤,人还没有离开厨房,突然之间,爆发出巨大的响声,随即,他儿子脖子被飞溅的灶具台面玻璃击中……
2015年8月14日,消费者吴女士投诉称,她在五星电器购买的帅康牌灶具。该玻璃面灶台,突然在夜间12点钟自爆,幸好但是灶边没人,没有构成人员伤害,但是,飞溅的碎玻璃砸坏了一口锅。
2015年11月21日,消费者葛先生投诉苏泊尔灶具:去年11月18日他在句容苏泊尔专卖店购买玻璃面灶具,商家承诺隔天安装,后来延迟到20日安装,就在安装的时候,钢化玻璃突然自爆。葛先生说:“还没用的灶面就自爆,很让人担忧。”
降价一半质量就不靠谱了?
除了久修不好售后也离谱!
虽然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不见得都是造成人身伤害那样严重,但是,小毛病难以根治,也让消费者担心受怕和不胜其烦。消费者吴先生购买的是樱雪牌天然气灶具,吴先生介绍,他购买时,营业员诱导他称“从2000元降价到900元,没有更划算的了!”吴先生买回家后发现,烧开一壶水的10分钟,灶具面板和面板的下部都非常炙热,而且伴有异味,吴先生害怕出问题,找到该品牌的售后,没想到这时候对方回答他:“我们这个产品就是这样!”还说,能够降价这么多钱,本身就质量就不太好。
消费者梅先生投诉称,他家购买的是老板牌灶具,费用为2700元。他回家使用后就发现灶火是红色的,多次联系商家调试,仍旧没有解决问题。经句容市市监局华阳分局调解,商家作了退货处理。消费者薛先生买的老板灶具也存在同样情况,维修5次,也没有改变灶火红色的情况,经调解,商家退货。
消费者邹先生花费7800元购买的普田牌灶具,先后两次报修漏油情况,经调解,商家扣除950元折旧费后退还邹先生6850元。
除了质量问题,销售和售后的不规范行为,也令消费者很不顺心。消费者高女士在句容市的五星电器购买的老板牌灶具和油烟机,在营业员的劝说下,她另外交了180元的保修费,商家承诺每年上门清洗一次,收据的落款是五星电器,可是,时隔一年,一直没有人上门清洗服务。高女士找到五星电器,对方说不是五星电器收的钱,是售后收的,不予处理。
消费者肖先生投诉称,他购买了全新的美大灶具,商家送货上门后,他发现外包装上写着“返修机”。他提出质疑,商家却推说“外包装弄错了”。肖先生认为,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要求赔偿。经调解,商家给肖先生更换了一台全新灶具,同时赔偿肖先生500元。
近期多次抽检灶具质量堪忧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多加留心
市消协“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工作人员介绍,9月底,南京市质监局公布了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抽查结果:2成抽检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易造成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或在使用时燃气泄露。据介绍,此次抽检合格24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80%,不合格项目有燃烧工况、熄火保护装置和燃气导管结构。
日前,辽宁省工商局公布了省内11个地区的家用燃气灶具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有63种规格型号的家用燃气灶具被认定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且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严重不合格商品。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了近期对上海市生产和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产品29批次,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
市消协“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工作人员介绍,选购灶具,要留心生产许可证和企业名称。国家对家用燃气灶具施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销售。消费者需注意查看燃气器具产品的外包装,是否标明了生产许可证号与生产企业名称。其中,生产企业信息与生产许可证编号一致的才是正规产品。
其次,要留心是否属于“三无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外包装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包装箱内需有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还需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
同时,还要留心产品的铭牌上需注明产品型号以及适用的燃气类别。国家相关标准明确规定家用燃气灶具必须带有熄火保护装置,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直接为不合格产品。
一定要留心查看检验合格证。根据要求,进入市场销售的燃气器具需贴置检验合格证才能销售。消费者在选购时还需注意合格证上标明的燃气器具类型与产品包装上的类型应一致。 文/朱旭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九正橱柜网”;可查看热门文章《一位妻子对卖橱柜的老公的深情告白!!!》,想与同行交流可加入九正建材网橱柜交流群:7406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