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卫生专家、原卫生部涉水产品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蔡祖根教授关于呼吁去除检测净水器出水“菌落总数”的文章在净水行业内传播,并得到净水行业人士的积极响应。
其实,关于净水器出水检测“菌落总数”的话题,在2015年6月9日中净联百城经销商培训会成都站的会场上,上海卓跃营销咨询策划传播机构首席咨询顾问,CILLY水丽净水负责人庞亚辉老师就曾跟3M、怡口、CILLY水 丽等参会经销商和代理商讨论过,并认为该指标应该会从净水器出水判定是否合格的检测项目中去除,因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新国标的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对瓶装水、桶装水的“菌落总数”和霉菌、酵母等细菌的要求。
而在2016年年6月14日在上海国际水展期间举办的中净联2016双净论坛会议上,庞亚辉老师还特别开辟了一个专题跟参会嘉宾介绍在新国标中取消瓶装水和桶装水“菌落总数”的具体内容,如下图。
果然,我们看到了专业资深人士如蔡祖根教授和顾久传老师等人的呼应和传播支持此观点。
“谈菌色变”,说明科普做得不够
可能非专业人士不太了解,甚至“谈菌色变”,其实“菌落总数”确实是一个很扯的概念。
细菌既包含有益菌也包含中性菌,同时覆盖有害菌。比如乳酸杆菌、双岐杆菌等就是有益菌,在我们的乳酸奶中就包含。有害菌如伤寒、霍乱、菌痢等,则统称为“致病菌”。再则就是中性菌,既无益也无害的细菌。就目前看,水中的有益菌很少,有害菌也很少。再比如由空气进入水中的中性细菌,对人体既无益,也无害,不会对人体健康有不利影响。
对于菌落总数,美国更宽泛
江苏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蔡祖根教授指出,按照美国相关标准,菌落总数是技术性评价指标,不是产品质量指标。
美国饮用水中的“菌落总数”指标是每毫升不大于500个,而我国仅100个。蔡教授举例说,有一个企业生产的净水器,出水水质其他指标都合格,都非常好,唯独出水的菌落总数为二百多,按中国标准就不合格了,但按美国标准就是合格的,而且非常好。
如果菌落总数太低,必然要过度消毒,而消毒副产物都是“三致(致癌、致突变、致异变)”的,其危害远远要大得多。
应内控和重点检测相结合
“其实回头看看,此前瓶装水、桶装水及净水器被抽检不合格项,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菌落总数超标’而被判罚不合格。”上海卓跃营销咨询策划传播机构首席咨询顾问,CILLY水丽净水负责人庞亚辉老师接着说,“既然包装水(瓶装水、桶装水)都已经取消了此项监测指标,净水器也应该放开,只需要把握好大肠杆菌等几个重点细菌指标就可以了,没必要再继续执行菌落总数指标。”
而蔡祖根教授也认为,根据新发布的“食品安全法”,“菌落总数”只是生产过程中净化效率的内部评价指标,而不是作为产品质量指标,如果超标了,生产过程就要加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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