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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全市所有家具销售需明示材质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日期:2016-05-15 12:13:49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从上海市消保委了解到,即日起,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已要求全市所有家具商场、家居建材类展销会现场的显著位置,都必须张贴消费提示,并要求商家明示家具的相关材质。

从上海市消保委了解到,即日起,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已要求全市所有家具商场、家居建材类展销会现场的显著位置,都必须张贴消费提示,并要求商家明示家具的相关材质。

“购买家具,特别是实木家具,产品的型号、规格、品牌都是消费者所关注的,而产品质量本身往往容易被忽视。”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副秘书长王伟斌告诉记者,今年3·15以来,仅家具办接到的相关家具类质量投诉就达到20多起。

记者注意到,前、昨两天市消保委家具办已在沪上金海马家居、金上海家具城、上海家具厂有限公司等5大家具商场张贴绿色“消费提示”牌,要求家具销售商家在消费者选购实木家具时,应明示相应材质。

“在各大家具商场的服务台前、特别是实木家具的展示区前等一系列显著位置,都必须张贴。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能够明确家具材质、避免纠纷。”王伟斌表示,从即日起至未来一周,将在全市所有家具商场以及家居建材类展销会上,都统一张贴相关消费提示,数量总计逾500张。

市消保委专业办提醒指出,除了家具商场销售外,各类以家具、家居建材为主的展销会看似价格低廉,但却暗藏材质名不副实、夸大宣传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家具产品时,应及时与商家签订《上海家具买卖合同》或《上海家具定做合同》,注明家具品名、型号、材质、件数、交货时间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信息。考虑到家具展销会的短期特点,合同订立后,建议加盖展销会主办单位公章。无法签订合同的,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在订货单或发票上标明家具的品名、型号及主辅材料等信息。购买家具时,消费者应主动索要发票等有效购物凭证,以便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维权的依据。同时,应向商家索取《家具使用说明书》。

此外,实木家具按制作材质的不同,价格差异较大,各种“团购价”、“市场价”、“展销价”、“惊爆价”夺人眼球,消费者应保持理性。对“零甲醛”、“零污染”和以“质量环保”等非国家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铜牌、奖状等夸大、不实的宣传,必须“擦亮眼”,切莫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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