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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企业“傍名牌”伤人伤己

来源: 中华地板网 发布日期:2016-04-11 14:36:45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3月18日,湖南工商局公布了1月以来对全省范围内装饰装修材料、家具、橱柜等14个商品品类进行质量抽检的结果,一家名为“福湘建森”的装饰装修材料公司名列其中,却连累福湘木业名誉受损,从而遭受消费者和经销商质疑,福湘木业奋起维权。4月8日上午,

3月18日,湖南工商局公布了1月以来对全省范围内装饰装修材料、家具橱柜等14个商品品类进行质量抽检的结果,一家名为“福湘建森”的装饰装修材料公司名列其中,却连累福湘木业名誉受损,从而遭受消费者和经销商质疑,福湘木业奋起维权。4月8日上午,湖南福湘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起诉长沙市子明建材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原告:被告故意混淆品牌板材产品

4月8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案件。原告湖南福湘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被告长沙市子明建材公司等在市场上故意混淆“福湘”品牌板材产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消费者利益带来损害。

据了解,湖南福湘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于1993年成立,而“福湘”牌商标也早在2003年就获得了“湖南省**商标”的称号,且该公司先后获得过“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企业”、“2011湖南家装质量万里行”等荣誉或称号。“在板材业内,福湘这个品牌在湖南是享有相当高的**度的。”一名多年从事板材经销生意的老板表示。

而被告长沙市子明建材公司则在2012年注册了“福湘建森”这一品牌,并经营板材生意。原告认为被告的“福湘建森”在板材市场上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让大家误以为“湖湘”与“湖湘建森”系同一公司产品。同时,据原告指控,被告长沙市子明建材公司还在公司的相关推广活动中使用“福湘”字样,存在“傍大牌”的嫌疑,侵犯了原告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合法注册并非恶意侵犯

在法庭上,被告答辩称,之所以注册成“福湘建森”是因为自己从事板材生意多年来关注环保,希望板材产业发展更加绿色,故取名“建森”。“自己使用的是合法注册的商标,并没有恶意侵犯‘福湘’商标或为了盈利而采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被告强调。

4月8日下午,时刻新闻记者在“福湘建森”官方网站上看到,加盟“福湘建森”可“享有福湘品牌区域**销售权”,可“提供福湘品牌统一的VI形象设计”,可获得“福湘板材”的广告支持,并自称其福湘产品包括:生态板细木工板胶合板等,乃至指出其品牌获得了“湖南省**商标”、“中国质量万里行” 等称号。针对这一情况,被告表示,自己不会使用互联网,有可能是其工作人员不了解造成的。

“实际上,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其行为易使消费者造成混淆,让消费者误以为其产品为**品牌产品,**终给消费者带来损失,扰乱了市场秩序。”原告代理律师田达良认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傍名牌”伤人伤己

“傍名牌”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本来与名牌毫无关系,偏偏要在商标、企业名称上千方百计扯关系,这种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和混淆的“傍名牌”现象,不但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良性有序发展。

据了解,目前地板行业“傍名牌”现象也非常泛滥,手法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打擦边球,即模仿着名商标,使消费者误认为是着名商标而购买,比如对于文字商标,将一些着名品牌加上前缀或者后缀;另一种则是将**商标变商号,也就是将**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称,使消费者误以为**品牌就是这家公司生产的,让消费者真假难辨。“傍名牌”是一种伤人伤己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和**品牌的权益,而当他们奋起维权时,便是自身的末日。地板企业坚持自我,踏踏实实做产品才是发展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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