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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家具抽检50%不合格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5-12-07 09:54:14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12月1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布近期儿童家具质量抽检情况。经检测,有17个批次不合格,占抽检样品的50%。其中,松堡王国、芙莱莎等**儿童家具品牌登上黑榜,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警示标志不规范。

12月1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布近期儿童家具质量抽检情况。经检测,有17个批次不合格,占抽检样品的50%。其中,松堡王国、芙莱莎等**儿童家具品牌登上黑榜,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警示标志不规范。

据悉,上海市工商局共对33个品牌34个批次架类、床类、桌台类等儿童家具进行了质量抽检。其中,线上抽检10个批次,8个批次不合格,占线上抽检样品的80%;线下抽检24个批次,9个批次不合格,占线下抽检样品的37.5%。

据工商局介绍,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和警示标志不规范。其中,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不合格,有4个批次,锐利的边缘和尖端容易对儿童身体造成创伤性伤害;警示标志不合格的16个批次,未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示适用年龄段或者未在有折叠或调整装置产品的适当位置标示警示语。

其中,深圳市森堡家俬有限公司生产的松堡王国牌儿童家具(松木学生椅)(规格型号:420*505*800(mm),SP-X002合格品)警示标识-要求1不合格;伟海家具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FLEXA(芙莱莎)牌儿童家具(转椅)(规格型号:82-10001,850*600*60(mm),合格品)警示标识-要求4不合格。

据了解,自2012年8月1日《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正式实施之后,近3年来,在不同的质检部门抽查中,儿童家具的不合格率一直居高不下,尤其在警示标识方面执行较差。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儿童家具在使用说明中必须标识适用年龄段,即“3—6岁”、“3岁及以下”或“7岁及以上”;有安装需要的产品要求标注“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有折叠或调整装置的应标识“警告!小心夹伤”;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标识“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等。

据质监部门介绍,造成警示标识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产品的细分意识不够,潜意识里认为儿童家具其实就是成人家具的缩小版,并没清楚认识无警示标识产品给不适用年龄的儿童使用,引起误用的风险。

业内表示,这种现象在中小型家具企业中尤为突出。从历次抽查结果来看,警示标识合格的儿童家具整体质量明显优于警示标识不合格的家具。

酷漫居董事长杨涛接受人民网采访时也曾表示,很多儿童家具制造公司不是执行的国家标准,只是针对成人产品的缩小版,尤其一些做外贸或者新入行的公司,并没有意识到不标失警示标识会检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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